全國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開發者疑為廈門海晟,福建擬擴大試點范圍
5月3日消息,福建近期有兩則電子煙信息引人關注。
第一則是福建將擴大電子煙監管試點范圍,目前,除廈門外的寧德等城市電子煙店主也接到了試點簽約合約,將從5月9日開始訂貨,5月6日注冊訂貨平臺,可預定品牌為悅刻、小野和柚子。
第二則信息是和全國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有關,多名不同渠道的消息人士透露,廈門海晟疑為平臺的技術開發商。
電子煙管理辦法生效療效顯著
5月3日消息,據蒸霧范兒觀察,今天是電子煙管理辦法生效第三天,朋友圈電子煙廣告已經大幅度減少,也有一些店主以比較隱晦的水果圖片來替代電子煙宣傳圖片。
80%以上的店主已經不在朋友圈發布廣告(其中較多用戶發布的信息暗示著已經轉行)15%以上的店主以比較隱晦的水果圖片來代替
5%以上的店主仍舊我行我素
主流媒體不更新電子煙過渡期信息導致錯誤報道
大量非電子煙行業媒體由于不了解《電子煙管理辦法》施行時間與電子煙監管過渡期的規定,導致各種錯誤信息被報道,進而誤導更多用戶,甚至讓廣大公共電視臺的節目在播的時候都發出了問號,這是怎么回事?
首先,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提出自5月1日起,全面禁止銷售煙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確實,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將從5月1日起施行。
幾乎行業外的媒體對電子煙監管的信息都只停留在這里,也就是5月1日實施,辦法里談到的禁止調味電子煙,被大多數媒體、自媒體理解為五一之后立即下架。
但眾多媒體忽略了國家煙草專賣局在4月15日發布的一則公告。
《電子煙管理辦法》今日生效:既存電子煙主體9月30日前仍可正常生產和銷售。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在4月15日發布的解讀和說明,過渡期已經延遲至9月30日,在2021年11月10日之前登記注冊的存量市場主體可以正常生產經營,這個時間段之后的主體不享有過渡期,將可能面臨煙草執法部門的隨時執法。
所謂正常生產經營的行為之一,水果味煙彈可以繼續生產和銷售,直到9月30日結束。
《電子煙管理辦法》和《電子煙》國家標準等有關問題解答中詳細說明了過渡期時間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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